
0358-2231258
6:00-22:00 ( 周一至周日 )
“两节两会”期间,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按照吕梁市公安局“平安吕梁一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2·21全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推进会议要求,切实提高禁毒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全警动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营造氛围,扎实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
2019年2月22日下午16时许,禁毒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在兴县康宁镇附近有人从事吸毒活动。禁毒大队在细致摸排的基础上,利用收集到的线索,研判锁定吸毒嫌疑人康某平(男、汉族、30岁左右),李某(男、汉族、30岁左右),白某亮(男、汉族、30岁左右)。禁毒大队民警精心部署、迅速出击将其在现场抓获,经现场对其尿液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吗啡阳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康某平处以行政拘留15日,责令社区戒毒三年,对白某亮、李某依法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兴县公安局开年“禁毒工作”雷霆行动,有效地净化了城区社会治安环境,有力地增强了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感与满意度。
|
本网站部分文章转自互联网及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传递法律声音。 版权和**终解释权归原创者,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争议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17118033338 版权所有:百姓新观察 备案号:晋ICP备19001569号-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