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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2020年起山西****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今年将在太原、阳泉等市试点

新闻来源:百姓新观察 更新时间:2019-03-01

 

   

   今年起,山西将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涉及我省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市先期进行试点,积极稳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我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军队特需、****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这是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的。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今年起,我省将按照“试点先行、****推行”思路,在全省积极稳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9年1月到12月分别进入设施建设和改造阶段以及试点推广阶段。2020年1月起,进入****推广阶段,我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军队特需、****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


   在设施改造阶段,全省11个设区市已布局国有企业经营的油库18座、加油站1829座和其他经营单位加油站1723座,进行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和加油站适应性改造。


   配送中心建设方面,按照“合理布局、不重复建设”原则和改造技术标准,优先对现有国营油库进行改造,由中石化山西分公司、中石油山西分公司和纳入全省布局规划的其他单位建设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建设配送中心。试点地区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工作要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其他地区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尽早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范完整的车用乙醇汽油储运和销售网络。


   此外,为保证按期向社会供应质量合格的车用乙醇汽油,除军队以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所有加油站(含单位内部加油站)须统一进行改造、清洗。试点地区加油站须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其他地区加油站改造工作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改造完成后,经营单位要及时办理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明确为车用乙醇汽油。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我省汽油消费量为325万吨,按年增长率5%测算,预计到2020年,我省汽油消费量约为375万吨。按照相关标准,车用乙醇汽油按10%比例调和,年需乙醇约37.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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