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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政府
封山禁火令
当前,我县大部分地区风干物燥,热点增多,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已进入森林防火特显期。为深刻汲取“3.12”森林火情教训,切实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从2019年3月15 日至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火,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所有通往林区道路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人员逐一进行登记,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如放牧、打柴、打猎等)进入林区。
二、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严禁在林区附近进行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如烧饭、吸烟、拢火取暖、烧秸秆等)。
四、严禁各类司乘人员在林区道路上用火作业、乱丢烟蒂。
五、严禁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小孩进入林区。
六、严禁在坟头墓地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祀、网上祭祀、鲜花祭祀。
七、各乡镇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地段进行巡查,负责对主要进山道口设置检查哨卡;对弱智和精神病人要落实监管措施,严防野外玩火;护林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巡逻,及时制止和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进山人员要服从护林员管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权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一把手为森林防火****责任人。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内要加强防火值班值守,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扑火应急分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九、各学校要认真搞好学生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召开护林防火主题班会,教育学生爱林护林。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为学生监护人,要多教育,严管理,确保学生不带火种进入林区玩火。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依法处以200—3000元罚款,直至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一旦发生火情,请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5300220。
中阳县人民政府
(百份以上不盖章)
二〇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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