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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各种聚会活动频繁,酒后驾驶现象突出。为了给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保障辖区群众****过好“五一”小长假,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部署、全警动员,组织开展了酒后驾驶统一整治行动,有效震慑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5月3日,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兰瑞青带领中队民警巡逻至岚河北路污水处理厂时,一辆无牌农用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指示车辆靠边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秦某某满身酒气且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嫌疑人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队民警对驾驶员秦某某做出罚款1300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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