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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全县广大群众:
为了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伤亡事故的发生,我队从4月份起开展了“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宣传和整治,绝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都能自觉佩戴****头盔出行,涉及摩托车驾驶员的伤亡事故明显减少。但在整治中发现,摩托车乘坐人员基本不佩戴****头盔,存在很大****隐患。为了广大群众的人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从6月1日起,我队在全县开展“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乘坐摩托车自觉佩戴****头盔,否则将按规定从严处罚。
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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