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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交城县委原书记李志安被作出政务撤职处分

新闻来源:百姓新观察 更新时间:2019-12-23

据山西省纪委纪委网站消息,吕梁市交城县委原书记李志安严重违纪违法案。李志安同志纪法意识缺失,为谋取人事等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指使他人伪造人事档案;收受礼金。李志安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山西省监委对其作出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李志安简历李志安,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山西文水县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8月,任吕梁地区方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7月,任吕梁市中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0月,任交城县委书记。 2015年3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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