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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关于恢复客运班线运营的通告

新闻来源:百姓新观察 更新时间:2020-03-18

方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恢复全县客运班线、出租客运、

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

       为了满足复工复产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全力推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证人民群众****有序出行,根据交通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的精神,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从2020年3月14日起,客运汽车站恢复正常运营,恢复我县所有客运班线(市际、县际、县内)、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公共交通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客运汽车站设立防疫检查点,对乘客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需使用“健康码”上车。

2、各客运单位、公交公司每车配备2名以上人员(驾驶员、防疫检查员),使用手持式体温测量仪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车辆每次回站后(或发班前)必须进行****(每趟1次)、通风(4小时/次),控制乘坐率,做好必要的实名信息登记。乘客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上车后应尽量隔坐,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3、所有恢复运营的车辆必须进站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加强巡查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4、出租车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做好日常司机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司机必须佩带口罩,严禁带病上岗;车辆每日至少****两次以上,如遇发热乘客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动员送医就诊。

特此通告

方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4日


交口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恢复客运班线运营的通告


为了满足复工复产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全力推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的“先行官”,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经报请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局决定从3月15日起逐步恢复客运班线运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5日起,客运站恢复正常运行。县内城乡、城市客运与出租车辆恢复运营。其余客运班线的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二、客运企业要强化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员、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检测,运营车辆每日至少进行2次****处理,建立乘车人员登记和****台账,一旦发现发热可疑人员立即上报。客座率不得超过40%。

三、所有乘车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隔离分散就座,服从随车****员的管理,不戴口罩、体温异常,不服管理者严禁乘车。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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