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扶贫保险赔付涉嫌偷梁换柱
新闻来源:百姓新观察 更新时间:2019-01-15
在山西吕梁市沿黄(河)4县,有成千上万枣农按市政府文件实投保42记者前往当地走访中,虽然山西保监局和中华保险山西分公司等均表示该保险为扶贫保险,赔付没有一点问题;但记者看到无论是市政府文件还是保险公司开出的所谓的保单,均表明枣农投保的是种植业险;记者梳理之所以发生断崖式降低赔付,是因保险公司按价格指数险赔付导致;记者仅以投保面积的临县为例,发现按种植业险要比价格指数险多赔付约5000多万元;如按承保保险公司目前统一赔付方式计算,该项扶贫保险涉嫌少赔付约上亿元。
2016年度吕梁市下发红枣投保文件
那么该涉及成千上万枣农和投保费上千万元的扶贫保险赔付,记者在当地走访中听到和看到过什么样的故事?
政策性扶贫保险落地沿黄4县
据了解吕梁市政府于2016年9月14日印发的《吕梁市关于2016年度红枣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吕政办电【2016】59号明电(以下简称吕梁市59号明电)中显示,2016年度吕梁市由市、县财政补助投保红枣面积为50万亩,分别为柳林县10万亩,3个贫困县临县25万亩、石楼县9万亩、兴县6万亩。投保费为市财政专项资金每亩补贴15元,投保县财政每亩补助10元,投保主体(枣农)自筹每亩5元,合计每亩保费30元;对应保额每亩500元,免赔率为每次事故10%,损失率在20%(不含)以下的不予赔偿,损失率在20%(含)以上的予以赔偿;平均亩损失产量由保险公司与当地政府和气象以及林业等部门共同鉴定后确定,亩损失产量按当地前3年平均亩产量为限;造成灾害因素的风力级别、降雨量等,以县级以上(含县级)气象等部门正式披露信息为准;指定承保的保险公司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总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山西分公司)离石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保险离石区支公司)。
那么为什么吕梁市该政策性扶贫保险局限于柳林县、石楼县、临县、兴县?
据了解吕梁市2016年度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投保的沿黄4县均有乡镇和陕西省辖区隔黄河而望,故称为“沿黄4县”;还有均为吕梁市辖区红枣主产区和属于干旱少雨地区,但是由于枣树相对而言恰好是好干旱植物,因此沿黄4县境内可以说枣树漫山遍野随处可见,红枣曾为当地百姓生活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
过了采摘期红枣无人问津
然而近年来由于气象灾害频发、多地大面积栽植枣树和价格低迷以及滞销等因素,不但红枣灾年成灾,而在丰收之年也是成灾;仅以有媒体报道被我国农业部、我国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命名为“中国红枣之乡”、“中国红枣产业龙头县”的临县为例;如2015年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临县红枣大丰收后价格出现低迷和滞销,导致红枣无人采摘和有枣农不得已砍伐枣树等情景;即使近日记者前往临县采访中,看到还有红枣挂在树上无人采摘,有红枣落在田间地头无人拾捡情景并不鲜见。
赔付涉嫌偷梁换柱
那么沿黄4县投保当年是否受灾?
兴县罗峪口镇负责2016年度红枣保险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6年度兴县投保红枣因灾减产约60%,但是没有临县严重,临县当年几乎绝收。
吕梁市林业局对负责2016年度红枣保险的项目办科长说,2016年度受灾4县严重的是临县,虽然临县上报数据当年减产55%,事实上高于此数据;2016年度临县平均产量多只有正常年份的二三成,几乎等于绝收;虽然兴县、柳林县和石楼县上报数据没有减产,而事实上也均因灾减产严重,但要比临县好一些。
临县八堡乡采访中,某村村干部告诉记者临县2016年度因红枣成熟期的天敌秋雨绵绵,导致红枣裂果腐烂几乎绝收,产量只有正常年份一二成后,在投保枣农盼望保险公司赔付旱涝保收中,等来的是保险公司旱涝保收,每亩赔付的16.2元还没有投保费30元高;虽然后来又每亩赔付提高20元定格在36.2元,但市、县政府文件写的清清楚楚对应保额每亩500元,免赔率为每次事故10%,损失率在20%(不含)以下的不予赔偿,损失率在20%(含)以上的予以赔偿;由此而看保险公司要么是一分钱也不赔,只要赔付也应该是每亩90元。
那么承保保险公司赔付额是怎么核算而来?
记者对中华保险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采访中,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吕梁市59号明电让枣农投保的是种植业险,但是因该险种未达到理赔条件,因此他们为了减少枣农损失,所以是想方设法启动了价格指数险理赔方案;赔付的16.2元是按每公斤0.6元,亩产300公斤,这样算下来每亩产值180元;然后每亩理赔率10%,这样算下来每亩赔付18元,再减去每亩免赔率10%,1.8元,因此每亩赔付16.2元是这样算出来的等。
记者当场提出既然没有达到理赔条件,为什么不公开说清楚引的民怨沸腾后,副总经理随即表示不便公开。
记者提出既然不便公开,那么枣农认为你保险公司就得按吕梁市59号明电理赔方案赔付后,副总经理表示其实他们承保的是价格指数险;同时告诉记者在承保的中华保险离石区支公司负责人拿着吕梁市59号明电承保方案征求他们意见中,他们告诉该负责人保是可以保,但是要创新,要求该负责人将承保意见转告吕梁市政府;并向记者解释因保险业要求承保方式搞创新,因此他们也随即让中华保险总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批复,在中国保监会批复后,他们也向山西保监局报了备,因此他们承保的是价格指数险不是种植业险,承保方案中国保监会和山西保监局是批准的。
记者提出既然枣农投保的是种植业险,而保险公司承保的是价格指数险,如此是否合法合规合约后;副总经理又告诉记者,他们在给枣农上保险中,除了给枣农上了一份种植业险,同时还给枣农上了一份价格指数险;并解释种植业险为主险,价格指数险为附加险;也是因此在种植险未达到理赔条件后,他们就启动了价格指数险理赔方按。
副总经理还告诉记者,他通过调研了解反映赔付16.2元的问题,主要是因部分地方官员和老百姓认为赔付的钱还没有投保费30元高,因此他们计划每亩统一提高20元赔付,每亩赔付36.2元。
记者向副总经理表示不是关注赔付多少钱的问题,而是关注你保险公司是否依法依规依约赔付的问题后,副总经理随即向记者表示再联系。
其中,记者了解目前该扶贫保险赔付,沿黄4县统一每亩赔付了36.2元。
承保保险公司开出所谓的保单
随后记者又前往山西保监局采访中,山西保监局证实中国保监会确实批复过被指价格指数险承保方案,中华保险山西分公司确实也向山西保监局报过备。
赔付迷雾重重
那么是谁或哪个部门同意保险公司按价格指数险赔付的?
记者在对吕梁市某副市长采访中,副市长告诉记者吕梁市59号明电承保方案是吕梁市林业局同离石区支公司共同商定吕梁市政府确认的, 2016年度红枣保险赔付就是按吕梁市59号明电执行,也是2016年度红枣保险理赔的框架意见和依据。
记者在吕梁市林业局采访中,项目办科长告诉记者,无论是中华保险离石区支公司一开始赔付16.2元,还是后来赔付36.2元,吕梁市林业局均没有同意如此赔付。
据科长回忆约在2017年的春季,保险公司有一位业务员找到他,说要协商变更赔付方案;他就让该业务员直截了当说变更后是给枣农赔的多了还是少了,对方说赔的少了后,他就没有同意。
后来对方又找到分管的副局长,副局长同样没有同意变更赔付方案;至于是谁同意保险公司后来赔付36.2元他也不清楚;但是他记得保险公司在赔付16.2元中,被某媒体报道后,由吕梁市政府牵头多部门参加在临县开过一次会议,但是会上只是说提高赔付,并没有说提高多少,建议记者去临县了解。
其中,科长还向记者出示了承保保险公司2016年度以乡镇为投保单位开具的“红枣种植业保险险单(抄件)”;记者随机查看了几份所谓的保单,承保险种、保额等和吕梁市59号明电理赔方按一致。
记者在电话对临县分管2016年度红枣保险的副县长采访中,副县长一开始告诉记者他只是挂职副县长,紧接着又称在北京参加活动说话不方便。
那么该涉及成千上万枣农的扶贫保险,依法依规依约枣农应按种植业险还是价格指数险得到赔偿?
记者将继续关注。
文章来源:法治影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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